|
设备维修程序
一 维修范围:
行政部门仪器设备保修期内、外维修由国资处负责;实验室仪器设备保修期内维修由国资处负责、保修期外由实验管理科(5505916)负责。
具体程序:报修(5505858)--> 核对保修期
--> 安排维修 --> 填写维修单 --> 国资处备案
二 电脑硬件保修期内服务联系电话:
清华同方8126876
方正电脑 8511116、8511118 联想电脑 8107092
三 电脑使用维护与国资处电脑运维部联系
(注:点击姓名 -> 是否课余时间 ->
联系维护 -> 签单备案) (注:上课时间请发短信告知)为了得到更快捷的服务,请首先拨打:15228608951(V网: )
|
|
CopyRights
? 2007-2009
SUSE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理工学院
国有资产管理处
管理登录
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X768
Powered by 小释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