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科室职责
一、综合科
(一)牵头拟定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;
(二)负责国实处各科室工作的综合统筹、协同、协调;
(三)负责国实处相关决议决策的督办、归档等工作;
(四)负责国实处行政事务(经费发放、资产管理、信息处理、函询、信访、会务、公文、公务接待、服务保障等)工作;
(五)负责国实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;
(六)负责国实处对外宣传、新闻报道、网站管理等工作;
(七)统筹并参与国实处信息化建设工作;
(八)完成国实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资产运行科
(一)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;
(二)负责资产账务管理相关工作;
(三)负责资产调拨与处置申报工作;
(四)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工作;
(五)负责资产使用的指导、监督;
(六)参与资产验收工作;
(七)负责国实处库房的整理维护及库房物资的管理工作;
(八)负责资产数据收集、整理、报表上报,以及资产档案归档工作;
三、实验室管理科
(一)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;
(二)参与学校固定资产新增配置项目的立项和绩效考核工作;
(三)负责各学院实验室面积的核算、分配、调整;
(四)负责组织教学实验室建制的规范和核准工作;
(五)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督导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;
(六)负责教学、行政办公设备维修的联系、监管工作;
(七)负责实验室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;
(八)负责大精仪器设备开放与共享、效益考核工作;
(九)负责国家管控类化学品计划、审核与采购工作。
四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
(一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;
(二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督;
(三)负责牵头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诉的处理;
(四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招标过程监督资料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