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轻化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(修订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2-06-14浏览次数:641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,深化预算管理改革,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,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《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》(川财资产201720号)和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标准。

第二条  本标准适用范围:各职能部门、学院、直属单位等。

第三条 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,是指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办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,不含专业设备和家具,以下简称“办公设备和家具”。涉密办公设备和家具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配置,不受本办法限制。

第四条  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上限标准、价格上限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。其中实物量上限标准是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;价格上限标准是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最高限价;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是使用和处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依据,已达到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但可继续使用的,应当继续使用;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标准,经鉴定无法继续使用或继续使用维护成本过高需要提前报废的,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报废审批手续。

第二章 配置原则

第五条  各单位提出办公设备配置申请应优先考虑具有较强安全性、稳定性、兼容性,且能耗低、维修便利的设备,不得申请配置高端设备。

第六条  各单位提出办公家具配置申请应当符合简朴、耐用、环保的要求,充分考虑办公室布局,不得申请配置豪华家具、名贵木材、高档皮革等。

第七条  本标准实行动态调整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、物价水平适时更新。当上级有关政策更新时,按新的上级政策执行。

第八条  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资产,在配置时应当坚持厉行节约、从严控制的原则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可采取调剂、租赁、购置等多种方式解决。

第九条  各类临时机构原则上不予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,所需资产可采用借用、调剂、租赁等多种方式解决。

第十条  新进行政办公人员按标准配备;校内行政办公人员调动,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随使用者调拨到调入部门,家具原则上不调拨。

第十一条  违反本标准规定的,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
第三章 附则

第十二条 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《四川理工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(试行)》(川理工〔2015〕198号)同时废止。

第十三条  本标准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


附件

 

四川轻化工大学

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限额标准

资产名称

单位

价格上限标准

实物量上限标准

最低使用年限标准

备注

计算机

台式机

/

5000

有专用内网(不接入互联网)的单位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150%配置;其他单位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100%配置。

6

因借调、挂职、临聘人员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置台式机的,相应核减便携式计算机配置。

便携式计算机

/

7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50%配置。

6

确因移动办公需要增加便携式计算机的,相应核减台式机配置。

计算机软件

操作系统

/授权(许可)

预装系统价格计入计算机硬件价格。

按照不超过计算机数量配置

6

采购计算机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。

办公软件

600

按照不超过计算机数量配置

6

确有特殊工作需要的,报经单位内部财务和技术部门批准后,每个授权(许可)不突破1400元。

防病毒软件

服务器端:1400

按照不超过服务器数量配置

6


客服端:100

按照不超过计算机数量配置

6


打印机

A3打印机

/

10000

A3A4打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70%配置。其中A3打印机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10%配置。

6


A4打印机

/

1200

6


票据打印机

/

3000

根据机构职能和专门工作需要配置。

6


一体机/传真机

/

3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30%配置。

6


复印机

/

35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5%配置。

6年或总页数达到60万张


速印机

/

40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1%配置。不足100人的可配置1台。

6


扫描仪

/

35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5%配置。

8


碎纸机

/

1000

按照不超过办公室间数配置。

8


投影仪

固定式

/

25000

会议室面积在60平米以上的可配置1台。

8


便携式

/

2800

按照不超过内设机构数配置。

8


照相机

单反套机

/

20000

确因特殊业务需要配置的,每单位可配置1台。

8


普通相机

/

3000

按照不超过内设机构数配置。

8


摄像机

/

6000

按照不超过在岗实有人数1%配置。不足100人的根据业务需要可配置1台。

8


音响设备

小型会议室音响设备

/

30000

会议室使用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可配置1套。

10


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

/

60000

会议室使用面积在60100平米的可配置1套。

10


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

/

100000

会议室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,根据实际需要配置。

10


空调

1.25匹及以下

/

3000

房间使用面积在18平米以下的可配置1台。

10


1.5

/

3500

房间使用面积在1824平米的可配置1台。

10


2

/

6000

房间使用面积在2430平米的可配置1台。

10


3

/

8000

房间使用面积在30平米以上的根据实际需要配置。

10


5

/

10000

10


电视机

/

4000

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办公室、会议室、接待室、值班室等配置。

10


饮水器(饮水机)

/

1000

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办公室、会议室、接待室、值班室等配置。

5


办公桌

/

厅局级:45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处级以下:3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办公椅

/

厅局级:15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处级以下:8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书柜

/

12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文件柜

/

1000

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沙发

单人沙发

/

800

根据办公室面积合理组合配置。厅局级办公室不超过5000元,处级以下办公室不超过3500元。

15


双人沙发

/

1500

15


三人沙发

/

2500

15


桌前椅

/

600

按照不超过办公室间数配置。

15


保密柜

/

2500

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配置。

15


单人折叠椅

/

120

按照不超过在岗实有人数配置。

15


会议(接待室)家具

会议桌

/平米

1000

使用面积在100平米(含)以下的会议、接待室按照不超过700/平米配置;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照不超过600/平米配置。

15


会议椅

/

500

15


茶水柜

/

1000

15


茶几

/

800

15










 

 

四川轻化工大学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6月7日印

 

附件1: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《四川轻化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》(修订)的通知.doc  (0.09M)[下载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