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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
[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1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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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实验中心、独立科研平台:

    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》和四川轻化工大学《关于做好近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》相关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    各实验中心及科研平台要坚决扛起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,牢固树立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,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的落实,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、及时整改、不整改到位不销账。

二、自查范围

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。

三、自查内容

按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0))内容进行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6月18日-27日:学院自查,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,组织对本学院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、建立自查台账、逐条整改落实,并将自查自纠报告(包括自查台账、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)。

2、6月28日:国实处组织抽查。

3、6月29日-30日:国实处总结自查及整改报告、汇总整改措施报学校。

五、自查结果报送要求

1、自查报告电子版OA 发国实处杨柳,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实验中心和科研平台(实验室)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第三实验楼2-220或宜宾校区国实处办公室A1-110)。

2、自查报告内容包括:四川轻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(附件3)、自查总体情况、制订的相应整改方案(包括整改措施、责任、预计资金、时限等)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8)(按房间自查)、

联系人:杨柳

联系电话:5505859

附件1: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》

附件2:《关于做好近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》

附件3:四川轻化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

附件4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0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1年6月18日

 

【编辑:admin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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