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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[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1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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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实验中心、各科研平台:

为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,现对实验室暑期安全工作强调如下:

  1.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要求,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,落实实验室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,加强维护和防范,防止损坏和被盗。放假前,各学院实验室应对消防安全、化学试剂安全、仪器设备安全、实验室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自查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落实相关责任,消除安全隐患。

  2. 认真做好各类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,按规定做好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。加强危废物品管理,凡涉及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,应严格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妥善存放。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暂停开放,9月11日恢复正常开放。7月9日,学校将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废液进行本学期最后一次收集,请各单位按要求务必于7月9日上午10:00送交。凡本次未及时送交的及假期新产生的危险废弃物,请各实验室务必自行妥善管理和保存,严禁随意倾倒和丢弃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3. 暑期使用气体钢瓶的实验室要严格气体钢瓶的管理,严禁不同性质气体钢瓶混放;暑期压力容器不使用时应存于安全位置,不放置于公共区域,并采取固定措施;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已使用完毕的气瓶,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,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;超期、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,不得存放在实验室。

4、暑期间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,安全责任人要落实到位,管理时间上不能出现空缺。要加强对精密贵重仪器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,确保使用安全。实验结束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水源、计算机和空调等仪器设备的电源。

5.各实验室要针对夏季雷电、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,防止因强对流天气引发安全事故。

6、对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,没有及时发现、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7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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